證券代碼:000045、200045 證券簡稱:深紡織A、深紡織B 公告編號:2017-29
深圳市紡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子公司簽署合作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紡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波光電\”)于2017年6月6日分別與昆山錦林光電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山錦林\”)就導光板生產線項目(一期)的建設簽署《導光板生產線項目(一期)合作協議書》,與浙江錦浩光電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錦浩\”)就液晶反射膜生產線項目(一期)的建設簽署《液晶反射膜生產線項目(一期)合作協議書》。
上述兩項合作協議的簽署不涉及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現將兩項合作協議的主要內容分別公告如下:
一、導光板生產線項目(一期)合作協議
(一)協議對方介紹
公司名稱:昆山錦林光電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黃源
注冊資本:人民幣3,000萬
成立日期:2017年5月9日
注冊地:江蘇省昆山市周市鎮宋家港路378號
稅務登記證:91320583MA1NY2HGXL
主要股東:浙江錦輝光電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恒政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杭州恒勇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主營業務:光電材料的研發、生產、加工與銷售
是否存在關聯關系:與本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最近三個會計年度與上市公司發生的購銷金額:未與本公司發生購銷金額
(二)協議主要內容
本項下甲方指\”昆山錦林\”,乙方指\”盛波光電\”。
甲方擬投資建設年產700萬片導光板生產線,分為二期建設。項目一期(以下簡稱\”本項目\”)計劃2017年6月啟動,項目建設期6個月,于今年底建成投產。甲方和乙方就本項目建設進行全面合作,甲方主要負責本項目所需的備案審批、項目涉及政策許可的批文辦理等工作,乙方負責投入資金全面向甲方就本項目所需的5,000平方米廠房的凈化裝修工程、生產線設備采購配置、設備安裝調試、二次配工程等具體工程提供技術和管理服務及培訓事宜等。具體如下:
1、本項目乙方為甲方提供建設期內和項目投產后量產期全程的技術和管理服務,以及根據甲方要求,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管理指導和培訓。甲方向乙方支付項目建設服務費用總計人民幣1,500萬元,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為甲方確定簽約對象的服務費用,乙方項目團隊的勞務費、差旅費等。
2、本項目乙方投入的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7,500萬元,用于本項目涉及的設備采購和工程實施。
3、本項目建設服務費用分五次支付,具體支付時間及金額為:
(1)在乙方完成本項目初步設計并經甲方確認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該項目建設服務費用總額的10%,即人民幣150萬元(大寫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整);
(2)在廠房凈化裝修工程完成并簽署驗收合格報告后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該項目建設服務費用總額的10%,即人民幣150萬元(大寫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整);
(3)在本項目生產線設備完成安裝調試并簽署驗收合格報告后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該項目建設服務費用總額的30%,即人民幣450萬元(大寫人民幣肆佰伍拾萬元整);
(4)在二次配工程完成并簽署驗收合格報告后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該項目建設服務費用總額的10%,即人民幣150萬元(大寫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整);
(5)在項目投產后第一批產品出貨后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付清該項生產線涉及的全部項目建設服務費用,即人民幣600萬元(大寫人民幣陸佰萬元整),同時甲方還應一次性歸還乙方為本項目投入的資金。
4、本協議自各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并經乙方有權審批機構審議通過后生效。本協議生效后,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非經協議各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協議。
5、本項目的合作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至項目完成建設并投產后履行完畢。
二、液晶反射膜生產線項目(一期)合作協議
(一)協議對方介紹
公司名稱:浙江錦浩光電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黃源
注冊資本:人民幣13,000萬元
成立日期:2017年4月24日
注冊地:浙江省金華市蘭溪市蘭江街道華豐路500號
稅務登記證:91330781MA29L2GG11
主要股東:浙江華東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譽有限公司(NEW FAME LIMITED)
主營業務:反射膜材料的研發、生產、加工與銷售
本項下甲方指\”浙江錦浩\”,乙方指\”盛波光電\”。
甲方擬投資建設年產3,600萬平方米的液晶反射膜生產線,該項目預計2017年6月啟動建設工作,分為二期建設:項目一期(以下簡稱\”本項目\”)包括三條生產線,建設期在項目啟動后6個月以內,計劃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建設并投產。甲方和乙方就本項目建設進行全面合作,甲方主要負責本項目所需的備案審批、項目涉及政策許可的批文辦理等工作,乙方負責投入資金全面向甲方就本項目所需的2,000平方米廠房的凈化裝修工程、生產線設備采購配置、設備安裝調試、二次配工程、試車期間的生產材料采購等具體工程提供技術和管理服務及培訓事宜等。具體如下:
1、本項目乙方為甲方提供建設期內和項目投產后量產期全程的技術和管理服務,以及根據甲方要求,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管理指導和培訓。甲方向乙方支付項目建設服務費用總計人民幣1,300萬元,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為甲方確定簽約對象的服務費用,乙方項目團隊的勞務費、差旅費等。
2、本項目乙方投入的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7,000萬元,用于本項目涉及的設備采購和工程實施。
3、本項目建設服務費用按照本項目建設進度分四次支付,具體支付條件和方式為:
(1)在乙方完成本項目初步設計并經甲方確認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該項目建設服務費用總額的10%,即人民幣130萬元(大寫人民幣壹佰叁拾萬元整);
(2)在廠房凈化裝修工程完成并簽署驗收合格報告后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該項目建設服務費用總額的10%,即人民幣130萬元(大寫人民幣壹佰叁拾萬元整);
(3)在本項目三條生產線完成安裝調試并簽署驗收合格報告后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該項目建設服務費用總額的40%,即人民幣520萬元(大寫人民幣伍佰貳拾萬元整);
(4)在項目投產后第一批產品出貨后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付清該項生產線涉及的全部項目建設服務費用即人民幣520萬元(大寫人民幣伍佰貳拾萬元整),同時甲方還應一次性歸還乙方為本項目投入的資金。
三、兩項合作協議涉及的主要違約責任
本項下甲方指\”昆山錦林\”和\”浙江錦浩\”,乙方指\”盛波光電\”。
(一)如甲方不依照協議約定與乙方確定的簽約對象(供應商、工程施工單位)簽約并進行交易、或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以任何理由避開乙方,直接或間接與任何第三方簽署相關交易協議或發生交易實質的,甲方構成重大違約;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有權隨時要求甲方立即一次性支付全額項目建設服務費用,同時有權要求甲方立即一次性支付人民幣伍佰萬元違約金。
(二)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支付項目建設服務費用和歸還乙方投入的資金。若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支付項目建設服務費用和(或)乙方投入的資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欠繳款項0.5%的滯納金直至甲方付清全部款項之日止。
(三)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構成重大違約(為本合作開展的目的,任何一方向其關聯方、顧問單位披露保密信息的,不構成重大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依法賠償。
四、合作保證與承諾
杭州錦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錦江集團\”)作為盛波光電股東杭州錦航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的實際控制人,同時也是昆山錦林、浙江錦浩的實際控制人,分別就昆山錦林項目和浙江錦浩項目向盛波光電出具了書面保證函,主要內容如下:
錦江集團在上述項目中負責協調盛波光電與昆山錦林、浙江錦浩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各項工作,在昆山錦林、浙江錦浩不能履行合作協議的各項義務時,錦江集團對昆山錦林、浙江錦浩在合作協議中的責任和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的范圍為昆山錦林、浙江錦浩在合作協議項下的全部債務,保證期間為自合作協議約定的昆山錦林、浙江錦浩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保證期間,若盛波光電將合作協議項下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無需征得錦江集團同意,錦江集團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五、合作協議對公司的影響
盛波光電自成立以來專業從事偏光片的研發、生產、銷售和技術服務,具有豐富的項目建設和管理經驗,上述項目的合作是在平等、互利及優勢互補的基礎上進行的,可以充分發揮盛波光電在技術、管理、項目建設等方面的優勢,導光板生產線項目預計可收取項目建設服務費約1,500萬元,液晶反射膜生產線項目預計可收取項目建設服務費約1,300萬元,對公司經營業績有積極影響;該項目由錦江集團作為擔保人,不存在履約風險,不會損害公司、盛波光電和公司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也不影響公司及盛波光電的獨立性。
六、風險提示
(一)上述兩項合作協議經盛波光電有權審批機構審議通過后生效,協議將在項目完成建設并投產后履行完畢;
(二)本項目的運作有賴于各方密切合作,未來能否達到合作預期,尚存在一定不確定性。項目的費用預算、建設周期、項目交付時間等均為預估數,因此項目建設過程中也會面臨各種不確定因素;
(三)根據協議規定,兩項合作協議的履行中若任何一方實質性違反本協議,則構成重大違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盛波光電存在解除合作協議的風險,昆山錦林和浙江錦浩存在支付違約金的風險,同時各方存在受不可抗力影響延遲履行協議、全部或一部分或不能履行協議的風險;
(四)上述兩項合作協議的簽署不會對公司本年度經營成果造成重大影響;
(五)本公司將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兩項合作協議的履行情況。
七、合作協議的審議程序
上述兩項合作協議已經盛波光電董事會和股東會審議批準,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八、備查文件
(一)《導光板生產線項目(一期)合作協議書》及《保證函》;
(二)《液晶反射膜生產線項目(一期)合作協議書》及《保證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紡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一七年六月十日
證券代碼:000045、200045 證券簡稱:深紡織A、深紡織B 公告編號:2017-30
深圳市紡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的
通知的補充說明
深圳市紡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關于召開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2017-28號)。現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2017年3月修訂的《主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4號–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通知公告格式》的要求,對上述公告中會議的股權登記日進一步說明如下:
本次會議的股權登記日為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B股股東應在2017年6月21日(即B股股東能參會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買入公司股票方可參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