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家庭是孩子的第一個課堂。今年1月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開始實施,引發家長的普遍關注。
《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出臺,對于每個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教育有什么影響?父母如果不依法帶娃將受到怎樣的懲罰?對此記者采訪了相關專家。
《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出臺,意味著家庭教育由傳統“家事”上升為重要“國事”。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鄧茂強表示,《家庭教育促進法》中的“促進”二字,說明立法的重點是促進和幫助父母進行合適的、符合孩子成長規律的家庭教育。“它屬于促進型立法,立法宗旨不僅要讓每個家庭重視家庭教育,更需要全社會的力量來共同推進。這部法律針對當前社會反映比較強烈的“雙減”政策落地,還有“喪偶式育兒”現象等等專門設置了具體條文。”
《家庭教育促進法》針對當前不少家長在家庭教育當中,不知道怎么辦、怎么做等問題,用法律形式明確了家庭教育的內容和方式。市家庭教育研究會秘書長、西南大學副教授胡福貞表示:“比如孩子上網和電子產品的關系問題。我們知道第一是孩子需要,因為這是信息時代;第二,家庭中要規定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和方式,第三是父母的自我約束和示范管束。”
市教委副主任李勁渝表示,《家庭教育促進法》的一大亮點是要求建立、健全家庭、學校、社會協同育人機制。為此,市教委和市婦聯在“雙減”政策的背景下,共同推出了重慶市加強家校共育助推“雙減”落實的十條措施。“我們將組織家校社的骨干力量,采取面對面授課、視頻微課、團隊輔導以及一對第一的幫扶形式,幫助家長們清晰認識到該減什么、怎么減、減了后干什么,幫助家長減輕焦慮,更好陪伴孩子健康成長。”
如果父母沒有履行好監護人的職責,《家庭教育促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正確實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根據情況對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并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違反家庭教育促進法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條例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