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秩序感建立(怎樣培養幼兒的堅持性和秩序性)
“師德為先”是基于保障幼兒健康成長對教師提出的基本要求,“幼兒為本”是幼兒園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屬。
心理健康是每一個父母最擔心的問題,只要孩子稍微有些情緒的波動,父母就會擔心自己的孩子是否有心理問題?這就是需要父母系統學習了解各年齡階段孩子的身心發展特點,如何幫孩子消除焦慮的情緒,幫孩子做好心理營養,心理建設等,左養右學教育賴頌強老師在直播課里都有系統講解,想學習的家長聯系我們。
教師師德履行得如何,根本上要通過“尊重幼兒權益,以幼兒為主體,充分調動和發揮幼兒的主動性;遵循幼兒身心發展特點和保教活動規律,提供適合的教育,保障幼兒快樂全面健康地成長”來體現。因此,研究幼兒學習活動的身心特點,提供合適的保教方式以充分調動和發揮幼兒的主動性就尤為重要。
廣義的學習,是指人和動物在生活過程中通過實踐或訓練而獲得,由經驗而引起的比較持久的心理和變化的過程[1]。就此界定而言,幼兒的游戲活動無疑也是學習,只是有別于中小學生的學習罷了。
人的活動區別于一般動物的活動在于“自覺能動性”,但并不是說從一開始人的活動就是自覺能動的,需要有個進步發展的過程。幼兒認知水平處于“前運算階段”,還不能很好地掌握抽象概念,無法掌握學習活動過程的一般規律,其學習活動基本上是自發性的。
按照從自發到自覺的進化邏輯,從低級到高級可把學習劃分為
- 適應性學習
- 模仿
- 練習
- 自主的學習
- 探索性學習
- 創造性學習
六個層級[3]。經典條件反射、操作條件反射可視為適應性學習,幼兒的學習基本處于“適應性學習、模仿、練習”三種學習類型。
“練習”是自發性學習向自覺性學習轉化升級的承上啟下環節。
作為活動主體,幼兒在學習中表現出來的心智發展水平基本上處于自發性階段,鑒于幼兒還不能進行有目的、有計劃的自覺學習,因此《幼兒園工作規程》要求幼兒園的教育“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寓教育于各項活動之中”。但學習的自發性向自覺性發展升級,不是“等出來的”,需要教師積極激發和引導。
秩序也稱規則、次序,原意是指有條理,不混亂的情況,是“無序”的相對面。《辭海》中的解釋“秩,常也;秩序,常度也,指人或物所在的位置,含有整齊守規則之意?!?/p>
秩序感有兩種不同內涵:
一是指事物運行的秩序導致人適應過程中產生的身心體驗,屬于情緒情感范疇,可稱為情緒性秩序感。
如:人類對時間、空間內所體現出的事物或者要素之間和諧統一運動狀態的感受和適應,一方面表現為和諧、有序所帶來的情緒上的愉悅、舒適和興奮;另一方面則表現為當處于無序、混亂環境時所產生的不安、恐懼、焦慮等情緒體驗[4]。
另一種秩序感是指主體對事物運行秩序的感知,屬于認知范疇,即對一定對象事物的活動規則、次序之直觀知覺,可以把它稱為認知性秩序感。
幼兒對秩序適應與否產生的情緒體驗,在生命早期主要靠成人環境的關照和呵護,隨著年齡增長、心智的發展,逐步能感知到事物運行的秩序,開始學會根據感知到的秩序主動調節自己的行為與之相適應,有了初步的自覺能動意識。
幼兒秩序感的發展,有一個從無意識適應到直接感知,再到頭腦象征、符號表征的發展過程。
如:幼兒適應生活作息規律形成的“生物鐘”,是一個無意識適應的結果;隨著直接經驗的豐富,能感知到自身動作和周邊事物的簡單直觀順序;隨著記憶表象的豐富和言語能力的發展,能通過象征的手段在頭腦中反映事物的順序。而對于那些抽象的事物發展邏輯順序,較復雜的社會秩序,需要掌握抽象概念和抽象規則才能把握,因此幼兒是做不到的。
幼兒園活動中,培養幼兒在群體活動中的秩序感是幼兒社會化的一個重要方面,不少幼兒教師靠反復語言叮囑來強化幼兒秩序感效果不理想,自持力差的教師甚至采用訓斥、“動粗”的辦法進行強化,通過幼兒對教師的“畏懼感”來建立秩序,結果又抑制了幼兒活動的自發積極性和主動性,得不償失。
“尊重幼兒權益,以幼兒為主體,充分調動和發揮幼兒的主動性”,這是以“幼兒為本”的核心內容。權益,指公民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和利益。
培養幼兒群體活動秩序感不能壓抑幼兒活潑好動的天性、挫傷他們活動的積極性、主動性,應當因勢利導,讓他們在好動本能的驅使下,通過教師有意識地引導,在積極活動中感悟秩序,并使秩序感由自發性不斷向自覺性發展。
針對幼兒學習方式具有自發性的主體性特征,教師培養幼兒秩序感的保教方式不能拔高到“講授”法,針對“適應性學習”“模仿”“練習”三種學習方式客觀上有相應的“教授”方式來支持[3]。因此,針對幼兒秩序感發展實際,教師應科學引導幼兒秩序感由無意識到感性認識,再逐步向理性認識轉化。
嬰兒天生具有通過情緒感受秩序的能力,“喜、怒、哀、懼”是嬰幼兒感受生命秩序的本能。這種秩序感指向主體本身,是一種感受、一種情緒體驗、一種社會適應性,反映主體對平衡、安全和合理的需要[7]。
情緒對秩序的感受,是自覺不自覺適應環境的結果,不是對秩序本身的自覺認知,這種秩序感需要尊重和保護。
如:處于情緒秩序敏感期中的幼兒,到了陌生的環境,不同的人、事、物之間的組合就會帶來一定的不和諧,這種不和諧在他的心理結構里就達不到順應的平衡,和他原有的適應機制產生了沖突,就產生了不安全感、不適感,害怕、拒絕、躲避就會隨之而來。
如:一個3歲的幼兒,平時都是媽媽在睡前給幼兒進行洗漱,一般的步驟都是刷牙、洗臉、擦護膚油、洗腳,幼兒每天重復著這種習以為常的步驟。偶爾有一次爸爸給幼兒進行洗漱,步驟是洗臉、刷牙、洗腳,最后才進行擦護膚油,于是幼兒就不愿意了,對著爸爸大喊“不是這樣的,要先擦護膚油才能洗腳?!庇變捍蠛按篝[就是不肯洗腳,直到爸爸妥協擦了護膚油,幼兒才愿意洗。由于早先的刺激程序與幼兒身心內在反應建立了“動力定型”[8],一旦刺激程序改變,她就覺得不舒服,就會進行哭鬧或是抵抗。這說明幼兒自主調節自身情緒的能力較弱,過于依賴環境刺激模式的穩定。
嬰幼兒在早期形成的平衡感、安全感、合理感、適當感,為幼兒將來理解遵守秩序的意義、形成合作性的人格奠定良好的底色。一些平衡感、安全感、適當感發展不好的幼兒,情緒不積極、不陽光、不穩定,對遵守秩序的意義體會不深,有的甚至木訥遲鈍,對學習認知事物對象的秩序就缺乏興趣。因此,對于幼兒早期的情緒性秩序感,重在尊重和保護,不必急于強求幼兒適應新環境。
情緒性秩序感雖有一定穩定性,但幼兒適應外部環境秩序的能力是能動的,幼兒自身的內部秩序也是隨著年齡的增長,以及后天生活的豐富、深化,動態調整的。因此,幼兒通過自發性學習獲得的情緒性秩序感、以及感知事物對象獲得的直觀秩序表象、圖式,以至在人際互動中形成的秩序符號表征,都需要教師通過自覺科學的保教方式加以培育、引導。
首先,要研究和尊重幼兒身心內部秩序,有針對性安排適宜的有序刺激情境。
如:可以讓家長陪幼兒在幼兒園多呆一會,熟悉一下老師和環境,老師要積極與家長親切交流,參與幼兒親子活動,建立幼兒對自己的信任感、親近感。幼兒與新環境建立一定熟悉感后,家長再視情況嘗試逐步淡出。特別是對一些生活圈子過小的家庭,幼兒前期生活接觸的人、物、事面太窄,這就更需要教師積極開導家長多做一些“中介搭橋”工作,幫助幼兒接納新環境。同時,教師也要積極釋放善意,給予這樣的家庭更多的關心和熱忱。
其次,放眼生活和學習的實際需要,創設新刺激情境拓展幼兒秩序感,觸動幼兒適應和感知新的合理秩序。
外部世界不能總以“幼兒為中心”,幼兒自己也不能總“長不大”,幼兒的社會化需要有和順的過渡,從“自我中心”到“服務社會”需要有一個較好的銜接轉化過程。
幼兒從各自家庭來到幼兒園,從家庭的“中心”角色變換為幼兒園小朋友平等的伙伴,這對幼兒適應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這時,僅僅靠教師和成人的保護獲得秩序感是不夠的。面對豐富多彩和復雜變化的外部世界,必須學會認知理解外部環境的秩序,才能更好地適應它們。
教師要為孩子提供一個有序、整潔、有條理的幼兒園生活、學習環境。
無論是“隱性秩序”還是“顯性秩序”[9]都應貫穿于幼兒生活、游戲、教育活動之中。幼兒在這種耳濡目染的秩序環境中潛移默化地促進了秩序意識的發展。
人是社會性存在,他人的言行不可避免地會對幼兒產生影響。同伴、教師,作為活動共同體的要素,幼兒在互動中會與他們結成一定相互適應關系。同時,作為旁觀者,同伴和教師的言行會成為幼兒模仿、效仿學習的對像。
幼兒模仿學習具有自發性特點,教師不經意間的無序言行舉止,也會成為幼兒模仿的對象。如個別教師一些不文明、不規范的言行,不健康的情感態度,無條理散漫的作風。
如:教師在完成活動之后就應堅持把物品歸還原位,堅持把班級的物品擺放整齊,自覺遵守一定的規則等等,這些行為的示范對幼兒的秩序感發展都有促進作用。
隨著幼兒年齡和閱歷的增長,幼兒逐步能直觀秩序規則,并能體會其社會意義。
如:一個幼兒園大班,老師約定大家每次畫畫的時候都把水彩筆放在桌子的中間,可是有一次發生了爭吵:一個女孩子說“水彩筆應該放在桌子的中間”,另一個男孩說“放在邊上你也可以拿得到的啊”,女孩子說“不,一定要放在中間,老師說了要放在中間”,一把把水彩筆搶過來放在中間,男孩子也不愿意,又搶回去放在邊上,女孩子又搶過來放在桌子中間……就在這么來來回回的搶奪中,老師介入了。老師說“放在中間大家都可以方便拿得到,如果你放在邊上,旁邊的小朋友要把手伸得很遠,不方便拿到!”男孩躊躇了一下,把水彩筆放回了桌子的中間。在老師的不斷提醒下,幼兒已經把水彩筆放在桌子中間當成了繪畫時的一個習慣。
秩序意識是人對秩序自覺能動的反映,是個體適應秩序的情緒體驗、對事物秩序的認知和自覺遵從秩序的行動三者之統一。良好的秩序意識,是從幼兒期良好秩序感逐步發展起來的。
總之,秩序感既是幼兒主觀心理對有序性刺激情景作用的情緒感受,也是對事物發展變化順序、規律的知覺、觀察,還是幼兒按一定規則進行人際互動、有條理做事的自持。
幼兒秩序感發展水平,是幼兒在人生早期自身活動的秩序化反映,和對外部世界發展變化秩序、規律的初步認知、把握,為將來自覺能動認識世界、改造世界奠定重要心理基礎。
世界是有秩序的,主觀心理才能體驗感受和知覺觀察到這個秩序。因此,在幼兒階段,家庭、幼兒園、以至社會如果能保證尊重幼兒生命活動秩序,呈現給幼兒的刺激情境是有序的,作用于幼兒的方式是講規則的,幼兒在呼應成人作用的時候就會自發烙下“有秩序”的印跡。
隨著年齡增長,不斷加以點撥、開導,幼兒便能在日益豐富的感知經驗基礎上,漸自領悟日?;顒拥闹刃蚝鸵巹t,進而形成主動認識和把握事物邏輯關系和發展變化規律的自覺意識,實現自發性學習向自覺性學習的升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