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都曾經有過這樣或那樣的不當或偏差行為,比如偷東西、打人、戀物、拖延……面對近孩子的偏差行為,家長該怎么辦呢?一起跟師舍來看看吧。

孩子出現偏差行為的時侯,家長首先要意識到這是孩子向我們發出的信號,有的甚至是孩子發出的求救信號。這個信號告訴我們孩子的教養環境或者我們的管教方式出現了偏差,或許我們太嚴厲了,或許我們疏忽了孩子,或許我們太溺愛了,這需要我們做父母的有意識地去糾正。
當我們意識到這些并及時補救時,孩子的偏差行為就會逐漸減少或消失,但很多家長完全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一味的指責甚至辱罵孩子,認為這就是在教育,最后發現偏差行為不僅沒有消失,反而愈演愈烈。
下面我們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一、偷東西
3歲以前的孩子從別人那里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常常會想拿回家自己玩,這不屬于偷竊,因為這時孩子對物品所有權這個概念還不清楚。這個年齡段,他認為自己知道的事情,別人也都知道,所以他即使是背著別人做一件事情,他也認為大家都知道。
在這個時期,父母可以和孩子玩過家家或者在商店買東西的游戲,在游戲中培養孩子對物品所有權的概念,什么是自己的,什么是別人的,如果孩子拿了別人的東西,父母帶著孩子還回去,經濟允許的話給孩子買一個就是了。
4歲左右的孩子悄悄拿了別人的東西被父母發現,他會說是別人送他的。如果我們把它理解成是一種探索行為的話,就不必太過緊張,家長可以不動聲色地在一旁觀察,目睹他獲取成功,然后和孩子一起把東西還給人家,不做太多的評價。
千萬不要看到孩子出現了這種現象就認為是道德品質問題,這么做有的時候會適得其反。因為這種探索是兒童心理發展的本能,強行阻止有時反而會成為孩子一種強烈的心理需求。
5歲以后開始對孩子進行價值觀和道德觀的構建。七八歲的孩子有了偷竊行為,父母的教育就要注意方式方法,在教育孩子的同時,不忘維護孩子的自尊,因為沒有什么比羞辱更能讓一個孩子感受到低能量的。
二、打人
1歲以前的孩子打人,那是在和人打招呼。
1-2歲孩子愛打人,那是手的敏感期用手表達情緒的一種方式,但沒有邊界,會不知輕重。
3-6歲愛打人,那是因為沒有安全感,缺少父母的陪伴,用打人來引起別人的注意。長久的解決辦法是陪伴,臨時的辦法是帶離現場,暫停游戲,不要以暴制暴。
6歲以后,有兩種孩子的攻擊性特別強。一種是被溺愛的孩子,他想要什么,父母就給什么,在家里從沒聽過“不”字,在家中習慣了不被拒絕。一旦走進社會,在學校、幼兒園被老師、同學拒絕,就會感到特別挫敗,容易易激惹,去攻擊那個讓他有挫敗感的人。還有一種就是父母經常對孩子使用暴力,語言暴力和肢體暴力,久而久之孩子也就傳承了用暴力解決問題的習慣。解決辦法是規則、禮儀教育。
更多偏差行為的解決方法,關注師舍,持續了解。